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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推选第三届辽宁诚信示范企业的通知

2015-01-13 10:32:42.0 出处:


各金融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4〕22号)
以及《本溪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推选工作的通知》(本发改发〔2014〕111号)精神,经
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三届省级诚信示范企业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桓仁满族自治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类,金融类,商品流通和商业服务类,
卫生医疗、文化教育类,以及从事经济业务和经济鉴证类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推选程序
    企业自报。各企业自行填报“本溪市申报第三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意向表”,向县发改局提出申请。
    初评预选。市信用办会同市信用中心及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各县、区提供的拟参评企业名单,进行资格审查,评
出初选名单。
    提交材料。市信用中心将初选名单反馈至各县、区发改局,由各县、区发改局按照“第三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
评选申报材料目录”组织本地区进入初选名单的企业递交申报材料。
    审核上报。市信用办对初选情况及企业申报材料整理汇总后,报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同意后,推
选至省信用办,参加省级诚信示范企业评选。
    三、其他事项
    市信用办委托市信用中心组织实施本次省级诚信示范企业推选工作。
    中直企业及机构可直接向省信用办直接上报申报材料,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省国资委审核同意后,
向省信用办上报申报材料。
    各相关单位请将“本溪市申报第三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意向表”于5月15日前上报县发改局。
    金融办联系人:刘广鑫  
    联系电话:8866337
    邮箱:hrxj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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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本溪地处辽宁省东南部,下辖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和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境总面积8414平方公里,总人口170万。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119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84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90亿元。     本溪,有着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老工业基地,曾以“煤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