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3 15:58:58.0 出处:本溪日报 作者:王舒
2008年以来开展的“信用本溪”建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本溪市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和《本溪市失信投诉举报工作宣传方案》。同时,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宣传诚信楷模,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氛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联盟”活动。“信用本溪”网站重点宣传信用主管部门的最新工作动态及政策法规,编写、采集、发布政策法规、信用动态、信用培训等各类信用信息600余条。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了由53个市直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本溪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发展改革委增设了信用管理处,积极做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并落实征信平台建设资金227万元,实现与省平台对接。出台了《本溪市全面推进“信用本溪”建设工作方案》、《本溪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本溪市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本溪市诚信示范企业优惠政策》和《关于开展本溪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等系列制度措施,确保诚信建设工作规范、扎实推进。
自2011年起,市信用办会同市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信用本溪”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将市直部门和单位纳入信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市信用办与市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办联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和评议,并将考核评议结果向社会通报。2010年以来,我市已经连续三年在省政府对各市政府信用建设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
我市还建立了信用数据源网络体系,制定了《本溪市企业数据征集规范》,全市信源单位总数已达到26家,已累计报送信用数据14次,共征集数据34万余条,其中入库数据21.6万条。通过省信用数据查询平台可查询我市企业信息13.4万户。覆盖两县的信用数据征集网络正在逐步形成。建立了政府贴息资金补助项目信用审查制度。对申报贴息资金补助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信用状况审查,对严重失信的单位不安排资金补助。开展了首届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以市政府名义表彰诚信示范企业,出台36款鼓励和奖励守信企业的优惠政策。在市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市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和融资项目领域推行了企业信用报告制度,限制有重大失信行为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大了对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的清理力度,解决了政府关联类贷款偿还不及时而导致失信的问题,在全省率先完成了专项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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